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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的有效路径——协会参加碳足迹评价技术培训

作者:协会成员 时间:2023-05-08


探索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的有效路径

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协会参加碳足迹评价技术培训


为提升首批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价质量,为下一步工作提供遵循和指导,56日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举办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培训,邀请业内专家对《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与评价报告指南》《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》进行解读。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线上同步参加了培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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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、中环联合认证中心高级工程师张杰讲解我国碳足迹实践的发展沿革,国家层面和部分省市的做法、实践路径、任务目标,全生命周期评估(LCA)法、通过能源矿物燃料排放量计算(IPCC)、投入产出法(IO)、Kaya碳排放恒等四种核算方法的应用场景,并简要介绍了碳足迹核算方法学的三个主要国际标准ISO14067PAS2050GHG Protocol


张杰还通过案例讲解功能单元如何确定,在原材料获取阶段、原材料运输与存储阶段、产品制造阶段各种要素是否应纳入产品碳足迹评价,并强调数据采集要具有代表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、一致性。他还提到,在通过4种方法计算产品碳足迹时,要考虑温室气体排放到大气中的量以及从大气中清除的量,同时在评价报告中要清楚地表述多产品如何分配。


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郝晴在解读《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》时表示,山东是碳足迹评价的先行者,2023-2025年计划完成600家企业的产品碳足迹评价,探索建立碳足迹核算评价标准体系,以此构建山东省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集、建立碳足迹产品目录库服务。郝晴详细讲解了山东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的特点、适用范围、参考标准及原则,以及在碳足迹评价过程中,数据的分配与计算、记录与保存的要求等。


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泓洋在总结发言中强调,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,摸清底数助力减碳,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,碳足迹评价已列为省委、省政府的重点工作,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做好技术、知识、人才方面的准备,客观独立完成碳足迹评价工作。原则上要求化工企业至少评价6个产品,其他企业至少评价4个产品,不足4个产品的企业全部进行评价。碳足迹评价报告质量控制组将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选择、评价过程、评价评价质量进行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,评价结果将会适时公开。